秘鲁制订矿泉水质量要求
作者:苟勇
更新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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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4日,秘鲁国家质量标准局发布矿泉水质量要求(NTP 214.024.2024)。主要内容包括:
矿泉水不得含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异物或病原微生物,具有正常的外观和透明的颜色,以及可接受和令人愉悦的气味和味道;
矿泉水的标签必须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称:“天然矿泉水”、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的化学成分。不得有药用效果的声称,例如“预防”、治愈或缓解疾病”等;
如果产品含氟量超过1mg/L,标签上必须标明“含氟”字样。如果产品含氟量超过1.5mg/L,则必须标识“该品不适合婴儿和7岁以下儿童”的字样。
该标准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