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暂停执行5G相关设备技术法规
2023年9月5日,越南信息通信部(MIC)发布第10/2023/TT-BTTTT号通告,根据第04/2023/TT-BTTTT号通告,暂时停止执行适用于5G、WiFi、NFC、无线充电设备、部分船用设备及其他少数类型设备的若干QCVN技术法规(部分或全部),以消除实施符合性认证、符合性声明和产品质量检验的障碍。
第 10/2023/TT-BTTTT 号通告内容摘要如下:
1. 暂时停止执行若干 QCVN 国家技术法规(在暂时停止执行期间,不需要对这些 QCVN 进行符合性认证和符合性公告);
1)暂时停止执行适用于 5G 终端设备、5G 手机、5G 基站的 QCVN,包括 QCVN 127:2021/BTTTT、QCVN 128:2021/BTTTT、QCVN 129:2021/BTTTT、QCVN 18:2022 /BTTTT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暂时中止对海运业所用设备的排放执行 QCVN,因为国内测试条件尚不具备,而且截至目前也没有获得 MRA 认可的国外测试实验室。
3)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取决于设备类型和适用标准),暂时停止对 2G/3G/4G 终端和手机、WiFi 设备、NFC 设备、无线设备 SRD、无线充电执行极端条件(临界条件)测试(暂停部分技术法规)。
4) 对 NB-IoT 设备和 SHF 暂缓执行国内测试实验室可能无法测试的测试要求(暂缓执行部分技术法规)。
2. 暂停执行期间
10/2023/TT-BTTTT号公告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适用于2023年7月15日至今已办理质检注册且尚未完成取得型式批准证书和合格声明程序的案件。
3. 暂停期结束日期
如果产品尚未获得符合所有适用技术法规的认证或符合性声明,企业将必须执行补充符合性认证、符合性声明或重新认证。
如果产品已根据第 04/2023/TT-BTTTT 号通知(符合全部技术法规的测试和认证,包括关键条件下的测试)进行了型式批准和符合性声明,则符合性证书或符合性声明接收通知书将继续有效,直至证书上注明的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