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和制品相关法规
作者:网编
更新时间:2025-02-25
点击数:
2025年2月24日,欧盟发布条例(EU)2025/351,修订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和制品相关法规。本条例在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
对(EU)No 10/2011法规的修订:
术语与定义调整:明确“添加剂”定义,新增“塑料再加工”“UVCB物质”定义;规范“高纯度 概念,从物质成分、杂质限制等方面界定。
物质使用规定细化:强调仅欧盟授权物质清单中的物质可用于制造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明确聚合物生产助剂、着色剂、溶剂等使用的国家法律适用原则;规范生物杀灭功能物质使用。
材料和制品要求补充:规定塑料材料和制品应符合相关限制要求,明确再加工塑料使用条件;针对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制品,提出防止成分迁移增加的要求;完善标签、合规声明和文件相关规定。
检测与合规相关修订:调整迁移测试规则,如优化表面体积比应用、修正测试结果计算方式;完善合规测试标准,规范分析方法选择、测试次数及结果评估标准。
对(EU)2022/1616法规的修订:
明确(EU)No 10/2011法规部分章节适用于再生塑料材料和制品,规定净化过程中输入输出物质的质量和纯度要求。
对(EC)No 2023/2006法规的修订:
完善回收设施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新增回收过程质量评估阶段规定;规范塑料再加工流程,包括废料收集、储存、运输和防止混合污染等环节。
过渡措施:
规定符合旧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在2026年9月16日前首次投放市场,可继续销售至库存耗尽;2025年12月16日后投放市场的中间产品和物质,若不符合新规,需在合规声明中注明使用限制。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