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计划发布食用冰标准草案
作者:苟勇
更新时间: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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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4日,泰国提交G/SPS/N/THA/786号通报,计划发布《根据B.E.2522<食品法>发布的关于:供人类食用的冰》标准草案。
根据该通报,卫生部(No. 78) B.E. 2527 (1984) 《关于冰及其修订版法规》将被《关于供人类食用冰的草案》所取代。
通报内容
该卫生部公告草案规定:
物理、微生物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卫生部根据B.E. 2522《食品法》发布的《关于密封容器内饮用水(瓶装/包装水)》(G/SPS/N/THA/783号通报)草案中规定的最高污染物水平;
包装冰的标签要求细节,除需满足卫生部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公告要求外,还应在标签上标明“供食用冰”字样;
在本公告草案生效前已获准销售的供人类食用冰的生产者或进口商,有两年过渡期。
该通告评议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4日,生效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