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建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 USMCA 汽车规则加强协调
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最近的一份报告认为,美国贸易代表处应加强机构间协调,以实施、验证和执行《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下新的汽车原产地规则。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表示,期待落实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的建议。
该报告审查了美国各机构用于协调新原产地规则的机制,以及相关机构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协调了新规则和海关程序的实施、执行和核查。作为这一过程的一部分,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审查了立法和文件,采访了机构、劳工和行业利益相关者,并对照机构间合作的主要做法,分析了参与机构间汽车委员会的九个机构的答复。
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发现,机构间汽车委员会在努力协调新汽车原产地规则的实施、执行和验证过程中,总体上遵循了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先前工作中确定的八项主要合作实践中的六项。但是,委员会部分遵循了另外两种做法。例如,委员会没有制定明确的书面指导,而书面指导可以改善沟通,限制机构和利益相关者的不确定性,并有助于监测委员会成果的进展情况。
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还发现,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和劳工部在实施劳动力价值含量认证流程和规划劳动力价值含量核查过程中,总体上遵循了所有八项主要合作实践。他们的劳动价值含量指南详细说明了各机构在这两个流程中的作用和责任,以及其他主要合作实践。此外,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还发现,在执行新的原产地规则方面没有进行重大的机构间协调,因为只有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开展这些活动。
鉴于这些发现,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建议,作为机构间汽车委员会主席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与委员会成员合作,制定有助于确保问责制的书面指南,并酌情反映其他领先的合作实践。该指南应包括确定委员会如何跟踪、监测和交流取得成果的进展情况,例如为今后修改《美国汽车与摩托车协定》原产地规则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