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通过新版《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024年10月14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新版《化学物质分类、标签及包装法规》(CLP法规)。新版CLP法规旨在澄清化学物质标签规则,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模式,并加强化学危害防护措施。
新版CLP法规的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规则更新:新法规针对化学物质标签的规则进行了澄清,以更好地适应网上贸易、补货站批量销售等不同贸易形式。
提高流通性:新法规促进了化学产品的流通性,确保标签(包括数码标签)更加清晰易读,从而提高了化学危害防护水平。
应对新危险:针对新出现的化学危害,如内分泌干扰物和某些物质的长期影响,新法规进行了具体规定,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此次修订还引入了自愿数字标签的要求,具体包括:
1. 可选性:
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供纸质标签或数字标签,或两者都提供。
2. 数字标签格式要求:
所有标签元素(如危险符号、信号词、危险类别和危险声明)必须集中在一个地方,并与其他信息分开;
信息必须可搜索;
信息必须对所有欧盟用户免费、无限制地访问,并至少保存10年;
信息应以易于阅读的方式呈现,并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
信息最多需要点击两次即可访问;
信息必须通过广泛使用的数字技术访问,并与所有主要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兼容;
如果信息以多种语言提供,则语言选择不应受地理位置的影响;
链接到数字标签的链接必须打印或以可见、可读的方式放置在产品上,以便数字设备自动处理;
数字标签在供应商破产、清算或停止在欧盟活动后至少保存10年。
3. 纸质标签要求
如果使用数字标签,供应商必须在口述或书面要求或数字标签暂时不可用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提供标签元素。
纸质标签必须牢固地附着在包装上,并易于阅读。
标签元素必须清晰、不可擦除地标记,并从背景中突出出来。
标签元素的大小和间距应易于阅读。
标签元素应以与附件I中第1.2.1.1节相符的格式进行格式化。
4. 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遵守附件I中关于数字标签的更详细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口述或书面要求或数字标签暂时不可用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提供数字标签上的标签元素。
禁止跟踪、分析或使用任何使用信息,超出提供数字标签的绝对必要范围。
5. 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供应商应提前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他们提交协调分类和标签提案的意向。
ECHA 应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提案的信息。
成员国主管当局在收到修改协调分类和标签的提案时,应通知 ECHA 并告知其决定。
ECHA 应与所有成员国主管当局共享这些信息。
对所有固态化学品适用新规定,但对含有一种以上植物来源成分且未经化学改性的物质给予五年减损期。
立法进程方面,新CLP法规在欧盟理事会批准后,将等待欧洲议会主席和理事会主席签署。签署完成后,新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并于公布后20天生效。
CLP法规的修订及REACH法规的计划修订,是化学品可持续性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该战略隶属于欧洲绿色协议。自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9日提出提案,经过与欧洲议会的谈判,双方已于2023年12月5日达成临时协议,并遵循了欧盟选举期间的更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