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制订食品原料羊肚菌菌丝体培养液粉末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
作者:严稀西
更新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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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21301983号通知,制订食品原料羊肚菌菌丝体培养液粉末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羊肚菌菌丝体培养液粉末供食品原料使用时,仅限用于供成人使用的食品,每日食用限量为1200mg;
(2)使用羊肚菌菌丝体培养液粉末作为原料食品,应标示“本产品限供成人使用,孕妇及授乳者应避免食用”的警示语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