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定义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作为CERCLA危险物质
作者:严稀西
更新时间: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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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美国发布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作为《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危险物质的名称的定义。
根据《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CERCLA \"或 \"超级基金\"),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将两种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包括它们的盐类和结构异构体--指定为危险物质。该局在评估了有关全氟辛酸和全氟辛烷磺酸的现有科学和技术信息,并确定这两种物质一旦释放,可能会对公众健康或福利或环境造成重大危害后,做出了上述决定。该局还根据对整体情况的分析,包括对指定的利弊分析,确定指定是有正当理由的。
日期:该规定将于2024 年7 月8日生效。